1.《毕业生就业协议书》遗失后要求补发的,须先征得学院书面同意,补办手续如下:
若毕业生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用人单位不慎遗失就业协议书的,须由用人单位出具公函予以证实,学校在补发的就业协议书上注明该单位名称;若毕业生尚未与用人单位签约而遗失协议书,则须在地市一级报纸上刊登遗失启事(务必注明协议书编号及姓名),同时提供单位的接收证明,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学院签署补办意见后,毕业生携报纸原件和申请书到校就创业中心办理网上公示手续,公示两周无异议的,由学校审核补发,学校在补发的就业协议书上注明该单位名称。
2.《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内容由网上生成,每个学生只有一份。建议学生自行复印留存,一旦遗失原件,则须在地市一级报纸上刊登遗失启事(务必注明推荐表编号及姓名),然后向学院提交书面说明,学院签署补办意见后,毕业生凭报纸原件和学院书面同意书到校就创业中心办理网上公示手续,公示两周无异议的,学校在复印件上盖章确认。
3. 毕业生《就业报到证》自毕业之日起两年内遗失的,可至校就创业中心申请到原签发部门申请补办。补发的《报到证》备注栏内注明“遗失补办”字样。办理时须提供:①本人书面申请;②登报申明作废的报纸原件(需注明报到证编号);③学院审核意见。
自毕业之日起两年后遗失《就业报到证》的,不予补办,可至校就创业中心申请到原签发部门办理相关证明。办理遗失证明时需提供的材料要求与遗失补办一致。
4.户口迁移证遗失如何补办?
须向校就创业中心提供以下材料:①本人书面申请;②登报挂失的报纸原件(需注明身份证号码);③应落户派出所出具的未落户证明;④学院出具的审核意见。由校保卫处户籍科至相应派出所补办户口迁移证。